根据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建标规〔2021〕1号)、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(GB/T 50378-2019)等文件和相关标准,我中心组织完成了2023年度第三批绿色建筑星级预评价项目的评价工作。经审定,厦门市湖里区2022P20地块商品房项目(住宅部分)、福州首融公馆2、3号楼及地下室等项目通过绿色建筑星级预评价。
现予公布。
附件:2023年度第三批绿色建筑星级预评价项目
福建省海峡绿色建筑发展中心
2023年9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