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(市、区)住建局,各有关单位:
按照《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》(建标规〔2021〕1号)和《福建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》(闽建〔2022〕7号)有关规定,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认定工作。经项目单位申报、我市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,确定沙县升龙苑小区开发建设项目(二期学校)项目获得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,现予公布。
附件:2024年度第一批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
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8月16日
文章来源:https://zjj.sm.gov.cn/xxgk/tzgg/202408/t20240816_2051398.htm